枣庄市峄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位列全市第一

21.11.2014  13:10

  今年以来,峄城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区环保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二季度全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市第二名,获得生态补偿金20.2万元,第三季度改善幅度全市第一,获得生态补偿金42.2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于去年底成立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研究出台了《峄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14-2015年实施方案》和《峄城区建成区煤改气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推进措施。今年以来,分别召开了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全区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调度会等会议,对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重点推进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细化分解,分别与19个区直部门和7个镇街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

  二是狠抓工业点源治理。加强督促检查,将在线监测设施列入污染治理设施,坚决杜绝篡改数据行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处罚,杜绝了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污的侥幸心理。目前,申丰水泥、华沃水泥、通达电力三家公司脱硝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毕,并且全部通过环保验收,现已投入正式运行,开始发挥减排作用。

  二是重点突出扬尘治理。区政府专门召开了扬尘治理工作会议,将责任分工到部门,区住建局加强了对各类工地的监管,要求所有工地做到规范化施工,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建筑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区交通局加强了对公路、港口及道路工程的施工管理,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持续加压洒水抑尘作业率、垃圾渣土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四个100%”;区城管局持续开展渣土车、砂石物料运输车整治活动,坚持查人和查车相结合,坚决不让泥土上路;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确保路面清洁卫生;区环卫局新购置了5台洒水车,提高了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城市街道洒水频次,城区主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三是狠抓烟尘和油烟治理。燃煤使用量过多是造成我区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我区按照“凡煤必改、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冬季取暖之前的有利时机,坚定不移地推进建成区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对开发区内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峄城工业园区内16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停用,部分已改成集中供热。

  四是狠抓机动车尾气治理。对机动车监测实行尾气检测前置,加强对上路行驶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检查,共检测车辆一万余辆。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对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废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共淘汰黄标车58辆,在建成区内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车主进行教育和处罚。

  五是狠抓生态治理。结合全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推进中心城区环城绿道建设、荒山绿化、石榴园扩建、城区绿化等重点工程,构筑覆盖城乡的绿色生态屏障,进一步增强环境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认真做好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区实现了未着一把火、未冒一处烟的目标。扎实开展露天采石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85处露天采石企业全部清理。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投入9910万元,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7866亩,其中城区绿化3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