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淮河局召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直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和考核细则

28.09.2016  16:36

  9月23日上午,省淮河局党委召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管理条例(试行)》《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试行)》以及《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等文件精神,并对下一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局长邢仁良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邢仁良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自2002年以来省淮河局已连续14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较好地形成了和谐文明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氛围,为推进全局改革发展事业提供了重要保证。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在党的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文明创建意识,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邢仁良要求,要凝心聚力,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细则和标准,逐条对照,逐项落实,确保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关职能处室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精神文明创建有关文件、照片和音像等原始资料的积累、收集和整理,确保内容完整、分类规范、管理有序。  

  邢仁良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需要全局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老同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要按照创建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切实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机制,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推动治淮建设和流域管理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