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启忠同志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的任务。刚才,我与省局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瑞华同志还要就纪检监察系统落实监督责任进行部署。下面,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政府、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肯定2014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
2014年是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思想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坚持从严治党管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在省局机关和潍坊、临沂、聊城市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基础上,青岛、淄博两市局又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得到初步落实。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不断健全完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省局党组出台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协作机制,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体制、转职能、转作风,不再参与工商具体业务工作,集中精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积极配合地方党委、纪委,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及人员的调整,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大力支持其履行监督责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新的监督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加强政治学习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守纪律、讲规矩在当前形势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党内生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形成了同心同德、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认真落实中央简政放权重大决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将年检改为年报信息公示,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取消部分评比表彰项目,稳步推进工商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发展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改进会风文风,制定完善并从严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办公用房、经费管理等规定,去年省局发文和会议数量同比分别下降52%和36%,会议费用支出下降67%,“三公”经费下降37%;省局机关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表彰为“国家级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服务效率不断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了两批全国工商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万家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积极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调研课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约束权力行使,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编制了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各级工商机关遵照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自身在践行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并严格落实整改方案,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升了工商部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省局机关在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和巡视整改方案落实的基础上,配合地方党委,切实加强对基层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出台了18条指导意见,向基层反馈了两批次共112条“四风”方面的意见;省局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主动赴基层联系点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蹲点调研,以点带面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五)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制度,积极做好“裸官”情况摸底上报、治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等任务的落实,消化超职数干部,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组织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以及懒政、怠政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了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安全。
当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足,思想上产生松懈麻痹情绪,一些“四风”现象有所反弹或者变形出现;有的干部为官不为,对工作消极敷衍应付,得过且过,缺少政治担当;个别单位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对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转变不适应,对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思路不清、实招不多;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乱收费、乱罚款、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现象在系统内还偶有发生,等等。对以上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在积极推进改革发展的同时,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着力加以解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再上新台阶。
二、深入推进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工商部门改革、发展、监管、法治和队伍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要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就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积极适应在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整治下的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自觉担当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工商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是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要尽快转变观念、适应新角色,积极承接纪检监察机构转交的各项任务,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切实落实好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要积极借鉴以往行之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措施,适应基层部门体制调整、机构整合的新形势,探索创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加快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松。要切实纠正一手软、一手硬的倾向,决不能借口忙改革、抓业务而放松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更不能用业务工作来代替主体责任的部署,努力做到业务工作、廉政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将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位。省局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自觉廉洁从政,又要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各支部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负起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明确承担主体责任的机构,加强力量配备,抓好制度落实,着力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更加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法违纪问题严重的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姜异康书记等领导同志都作出明确强调,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既挂帅又出征,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要加强对内设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于涉及全局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意见,解决问题。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各级工商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一要坚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和省里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我们要坚定不移、毫不变通地落实好、执行好,绝不能暗中截留蚕食、明放暗不放、对冲消减,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要强化督查,对重大改革政策、重大部署要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省政府今年要专门开展“督查落实专项行动”,我们要认真做好准备。对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工商部门承担的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要加大督查力度,真督实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指导,共同研究解决,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二要坚决执行组织决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各种利益、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各种诉求相互碰撞,改革发展、队伍管理、依法行政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问题。在困难和挑战面前,要坚决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坚决执行组织决定。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该汇报请示的,一定要及时汇报请示,决不能超越权限办事。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在组织决定前,要根据职责,深入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一旦组织决定的事项,就要坚决贯彻落实,决不能搞非组织活动。要严守组织纪律,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
三要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情况。要按照规定,严肃认真负责地填写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收入、住房、婚姻、出国(境)、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决不能瞒报、漏报。要进一步完善并全面推进述职述廉工作,增强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规定和要求,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群众报告在履行职责、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改进不足,更好地推进履职到位。要按照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好中组部关于公务员回避规定,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支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难以回避的,要主动向组织报告,登记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长抓不懈,抓到底、抓到位,抓常、抓长、抓细,久久为功。
一要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树倒根存,稍一松懈,就会卷土重来。对“四风”问题,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要倍加珍惜,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麻痹。要再接再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以钉钉子的精神,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持续发力用劲,抓出习惯、抓出常效,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二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出国(境)、会议培训等规定,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决不能讲私情、开口子、搞例外。要强化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体制调整等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效应对、及时解决。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警示潜在违法行为,打消侥幸心理。要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对2014年度省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新问题、新意见,要制定措施,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要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中央领导同志强调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突出查处行政审批、执法办案、资产管理、招投标、工程建设、干部调整等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严厉查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态度粗暴、处罚畸轻畸重等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工商形象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并继续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强化对办公秩序的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四)依法规范行使权力。腐败的实质在于权力寻租,其根源在于权力不受约束。必须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权力行使。
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优化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方式,简化企业注销流程,落实好“先照后证”改革政策,加快推进“三证合一”,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放的一定放到位,该管的一定管好。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切实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二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对权力行使的最有效的监督。认真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全面公开工商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减少“暗箱操作”“灰色交易”和“权力寻租”的空间。最大限度地进行信息公开,尤其是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更要进行公开,让群众能看得见、看得懂,能参与、能监督。积极适应新变化、新要求,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三要严格约束权力。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经过梳理清理,工商部门目前还拥有422项行政权力,并已向社会公布。下一步,省局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梳理并公布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工商部门权力的界限、承担的职责,牢固树立政府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而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的程序、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权力滥用。要加快清理自身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好工商部门职责;对因形势变化,工商部门已经不再承担的职责,要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对于会签文件中涉及的工商部门的职责,必须要于法有据;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涉及的工商部门的职责,要深入分析研判,及时请示汇报,依法确定。对于上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四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是约束权力、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以及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倒逼依法行政。要坚决禁止对罚没款下指标、定任务,坚决禁止将罚没款与财政预算收支挂钩,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搭车收费”行为。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都必须纠正。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工商事业发展全局,必须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要领导率先垂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关键在领导。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防范利用本人影响谋取不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益输送。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并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要加强班子和队伍管理。当前,基层工商部门正处在职能转变、机构整合、人员调整的关键时期,有些地方思想不稳、人心浮动。形势越复杂,矛盾越突出,越要加强班子和队伍管理,越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消除误解,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形成推进事业发展的合力;对于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正视,敢于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对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和现象,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纠正的纠正,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三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在新的监督体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纪委监察部门的组成部分,受其领导,对其负责,主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特别是“一把手”,要重视、尊重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绝不干扰纪检监察机构正常工作,绝不压信不报、瞒案不查、压案不办,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有效地履行职能。要努力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及时通报情况,互相沟通信息,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同志们,在当前工商事业全面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