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三抓并举”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

09.02.2015  11:54

    滕州市把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摆在重要位置,科学统筹,改革创新,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努力办好让家长放心、学生舒心的学校食堂。

        一是抓统一管理,坚持公益,严格政策。滕州市突出学校食堂的公益性、服务性,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坚持学校食堂姓“”,严禁对外承包,明确规定食堂由学校经营、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农村学校、幼儿园的食堂账务由镇街教委办统一管理,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模式,规模较大的中学可单独管理食堂账务。市教育局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列入重点检查内容,每年度进行一次食堂财务专项审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抓财务管理,账户单列,专款专用。学校食堂账户实行单独建账,设立专用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只可用于食堂内部水电费、食堂工人工资、原材料等伙食成本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伙食,或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加班费,以及食堂设备购置支出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三是抓公开透明,多方参与,加强监督。严格伙食成本核算,由学校食堂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对每周食谱、每日主要原材料进价、饭菜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一目了然、来去清楚。各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工会、教师、家长、学生等代表参加的膳食监督管理小组,全过程参与食堂管理,每学期对食堂账目进行检查,并将财务收支结余情况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有效防范了学校克扣、挤占和挪用学生伙食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枣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