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30.04.2015  13:23

 

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协调部门之间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修改及编辑发行工作。           五、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         六、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答复意见;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八、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事项;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九、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的具体工作;承担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十、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   (一)秘书科主要职责 负责办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办机关文秘、机要、档案、财务、信访、保密、接待、重点工作督办;起草文稿;办文办事机关安全及后勤行政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等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组织筹备的具体工作;负责各科室之间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办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印章管理;信息公开;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生育;特困职工、党员联户等帮扶工作、老干部服务工作、机要保密与网络安全、法制协会相关工作、科学发展观考核及领导交办工作。   (二)法规科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检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行政执法程序监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行政机关书面委托协议备案;对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实施情况的检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市政府一般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研究和汇总上报。 (三)复议应诉科主要职责 承办依法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承办依法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向省政府备案工作;负责接收县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备案;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负责处理涉及市政府的非诉讼涉法事务;承办市级行政赔偿的有关协调工作;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行政执法检查监督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复议应诉人员的资格管理;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令履行;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四)备案审查科主要职责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公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市级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市级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备案审查指导与监督工作。 (五)依法行政指导科(加挂法律顾问服务科牌子)主要职责 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指导、协调;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的建立、调整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解聘工作;指派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具体事务;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书审核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实绩备案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及报酬发放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及通报工作;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工作;市政府重要合作协议、公告审查工作;市政府重要合作协议的谈判和协商工作;起草市政府重大法律文书;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和民事法律事务。 (六)法制研究室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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