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全面改革行政审批 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

15.01.2015  12: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排污总量指标确认,这三项职责是环保局行政审批的重要内容,也是与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事项。之前,威海市对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同级立项、同级审批”、同级负责“三同时”管理。对于排污总量指标,威海市实行县级区市按照减排计划自行确认、环翠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由市局统一确认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导致部分项目在市、区两级来回报批,减缓了项目落地的进度,成为环保项目审批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矛盾点。      

  威海市环保局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谋划简政放权、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方式,将除国家、省明确要求必须由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市级立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外,其余项目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区级环保分局进行审批,以更好地提高审批效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属地环保部门提前介入项目建设,为做好项目服务和监督管理打下基础。同时,对总量指标确认工作进行创新,设立总量指标网络管理平台,将市级总量指标确认调整为同级审批、同级确认,通过统一的平台管理,各分局总量指标确认的结果同步输入平台,由平台进行自动汇总,市局通过平台统一控制当年新增排放量不超过测算的可用量,既能确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又可以减少审批程序、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