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07.12.2015  16:45

近日,潍坊市正式出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该文件的出台,扩大了潍坊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标志着我市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该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潍坊市将除文化企业以外的所有市属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出资兴办的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2015年收缴新纳入企业的201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同时,适当提高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并视企业经济效益情况逐步提高,其中,一般竞争性企业按企业税后利润的15%计算交纳,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按实际分红的100%收取,对市属事业单位出资兴办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按实际分红的15%收取。(文章来源:潍坊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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