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局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绩效监督
日前,青岛市审计局印发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围绕《预算法》《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在市本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审计和选取的15个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强化对财政资金安全和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
一是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利用情况。摸清市级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和其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分析盘活不到位的原因;审查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开户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合法,是否严格执行清理规定;审查各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因项目进展缓慢导致的闲置等情况。二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审查债务规模是否在批准的限额之内,分配区市的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是否科学合理,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是否实行规模控制;审查债务资金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脱离财政监管的隐性债务、变相举借等问题。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查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是否得到应用;审查项目设立是否经过前期论证,论证是否充分,有无可行性报告,是否纳入项目库管理;审查申报预算时是否编报绩效目标,目标是否科学、是否细化量化。四是预算支出情况。审查财政部门对整体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是否继续安排项目资金增量;是否建立暂付款回收机制和问责机制,出借库款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审计,是自2015年1月新《预算法》修订和2014年11月我国首部专门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施行后,该市审计局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近两年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绩效结果的全面、系统检查,查找并督促研究解决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中暴露出的“重资金、轻管理;重分配、轻绩效”等不符合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政府治理要求的问题,在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政资金风险、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黄静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