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局“严把三关”确保现场制售食品质量安全

13.05.2015  12:29

      肥城市局高度重视现场制售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把“三关”确保监管到位,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把准入关。严格市场准入,按照疏堵结合、分类处理的原则,对证照齐全的,督促亮证亮照经营,提示守法经营;对食品质量抽样检测合格、符合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基本条件的,督促当事人及时办理许可证;经现场核查,对不具备食品安全条件或食品样品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核发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严格依法查处取缔。

      二是严把自律关。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经营户建立健全“票档一体化”、生产销售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食品安全公开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质量管理等自律制度;及时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预警提示业主在经营方面应注意的事项和需要防范的苗头性问题;要求经营户对进货、加工、销售、退市必须全程进行记录,严格执行制售食品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经营人员自律规范到位。

      三是严把质量关。认真查看经营户资格是否合法、“票档一体化”执行是否到位、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等,要求经营户严格履行承诺内容,严格按标准生产,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对一般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有计划性、有针对性地对现场制售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经营户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