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少数民族和谐家庭评选活动

03.09.2014  20:02
 

近日,济宁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和谐家庭”评选活动,并将其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载体,形成机制,每年宣传月期间评选命名1次。今年是该活动的第一年,将命名表彰70户少数民族家庭。

该评选活动将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以“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为主题,旨在以评促创,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和谐家庭”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倡导各少数民族家庭成员之间和美、家庭与邻里之间和睦、家庭与社会之间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评选活动围绕爱国守法,品德高尚;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勤劳致富,勤俭持家;乐于助人,邻里融洽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分级评审的办法进行。最终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对推荐的和谐家庭进行审定,共同授予“济宁市少数民族和谐家庭”荣誉称号,并挂牌表彰,同时对较为突出的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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