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底山东17市政府拖欠工程款逾千亿元
齐鲁网12月11日讯(实习记者 左新新)年终岁末,山东给政府拖欠的工程款算细账。11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媒体吹风会,通报全省政府拖欠工程款专项审计情况。截至2014年底,省本级无政府拖欠工程款,17个市(含所属县乡)政府拖欠工程款1006.07亿元,至审计日已清偿197.12亿元。
根据省政府安排,2015年9月至10月,省审计厅组织17市审计机关,对全省2014年底以前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省本级、17个市本级、137个县(市、区)本级及所属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了核实。
问题:乡镇以下机关普遍存在工程档案资料缺失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全省政府拖欠工程款专项审计工作内容复杂,在展开过程中也遇到重重困难。审计过程中主要发现以下几方面问题。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统计的拖欠工程款数据不够准确;部分工程款项拖欠时间较长,审计结果显示,拖欠3年以上的工程款共计242.16亿元,占全部拖欠工程款总额的24.07%;部分BT项目移交后未足额支付回购价款转化为政府拖欠工程款,全省共有9个市的184个BT项目拖欠资金68.14亿元。
需要强调的是,工程档案资料缺失影响了对拖欠工程款的认定,在乡镇等基层单位尤为突出。一些项目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备,在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开工,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收集整理建设项目档案,或者由于项目时间久远、人员更替等原因导致资料遗失,对这类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数额认定难度较大或无法认定。
原因:财政拨款不到位 建设单位无力还款
据了解,全省共有3121个单位的848.37亿元拖欠工程款是由于政府投资款拨付不到位、建设单位资金不足,影响了工程付款进度。此部分占拖欠工程款总额的84.33%。主要涉及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道路建设、城市市政工程,及部门、乡镇、园区在环境综合整治、房屋修缮改造等方面的工程。
此外,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未按期办理竣工结算、建设项目超规模超概算都是造成政府拖欠工程款的重要原因。
对策:健全监管机制 清理欠款 防范新欠
省政府发言人在通报中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工程款拖欠情况。
首先,健全政府拖欠工程款长效监管机制。在全省建立职责清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政府拖欠工程款跨部门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展、资金到位和款项结算的统筹调度,及时、准确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
第二,采取积极措施清理现有工程欠款。对于核定属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结合各地财力情况,从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清偿。对财力相对比较紧张,难以从预算中安排资金足额偿还的,建议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予以置换。
第三,严格落实相关制度防范新欠产生。审计结果显示,拖欠一年以内的新欠占比高达35.38%。建议将清理和防范政府拖欠工程款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