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宗局连续四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6.02.2015  11:44
 

2014年,临沂市民族宗教局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复核验收,连续四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临沂市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争创工作,把其作为推动局机关建设,促进全市民族宗教事业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在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时充分体现文明单位建设的要求,以文明创建巩固业务工作成果,以业务成绩来检验评估文明建设成效,实现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发展。2014年,临沂市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当好参谋,依法行政、搞好服务,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宗教事务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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