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济南市现代渔业示范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1.03.2015  11:21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现代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农﹝2014﹞27号)文件要求,以及全市农业发展重点,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5年济南市现代渔业示范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济南市现代渔业示范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日                 附件: 济南市现代渔业示范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的申报原则。   二、申报类型、条件及建设内容   (一)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提升项目   1、概念。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是指池塘集中连片,建设标准较高,养殖品种优质,养殖技术规范,管理模式先进,且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目的。通过标准鱼塘养殖示范项目实施,建设一批“精品池塘”养殖样板区,推动全市池塘养殖实现场区园林化、品种特色化、养殖生态化、质量安全化、管理制度化。   3、选划条件。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选划在池塘承包合同稳定,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宜渔区域。池塘集中连片,示范园整体面积50亩以上,池塘面积10亩以上。   4、建设内容。(1)池塘开挖、整形、清淤;(2)进排水系统改造;(3)新品种引进和技术研发;(4)疫病、质量、水质检测设备购置;(5)产品认证和品牌培育;(6)科技入户平台建设。   (二)工厂化养殖示范提升项目   1、概念。工厂化养殖示范提升项目是指以养殖车间及其辅助设施为生产条件,对水温、水质等养殖水体条件实施人工控制,并辅之以节水节能环保技术的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目的。通过实施工厂化养殖示范提升项目,建设一批“工业化”渔业样板区,推动渔业实现装备工程化、技术现代化、生产工厂化、管理工业化,打造我市设施渔业亮点。   3、选划条件。工厂化养殖示范提升项目选建在土地(水域)产权明晰,符合当地土地(水域)利用规划,水源、电力、交通等基础条件和水质条件满足养殖生产需要的区域。工厂化养殖车间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4、建设内容。(1)厂房及繁育池、孵化池、养成池等基础设施建设;(2)循环水设备配备;(3)病害、水质等监测设备配备;(4)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研发;(5)技术推广平台建设。   (三)休闲观赏渔业示范提升项目   1、概念。休闲观赏渔业示范提升项目是以渔业、基地、渔民为依托,以渔业生产、渔村风貌、渔村文化和民风民俗等为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赏渔业田园、体验渔耕生活、感受渔村文化、品尝渔家美食、观赏鱼养殖及其他娱乐休闲服务的休闲观赏养殖生产旅游场所。   2、建设目的。通过休闲观赏渔业示范提升项目建设,建设一批品牌化的休闲渔业基地及观赏鱼养殖场,倡导“新渔村、新渔业、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的理念,促进全市渔业旅游发展,延伸渔业空间,挖掘渔业潜力,拓展渔业功能。   3、选划条件。休闲观赏渔业示范提升项目一般选划在渔业休闲设施齐全,渔业文化内涵深厚,渔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通讯方便,卫生安全系统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有序的渔业生产和生活区域。示范园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亩,精品特色示范项目面积可适当放宽规模要求,达到济南市休闲渔业示范点“十有”标准,济南市休闲渔业示范点优先扶持。观赏鱼养殖场年生产优质观赏鱼苗种10万尾以上,并具备苗种选育基础设施及选育技术。   4、建设内容。(1)池塘、工厂化等渔业生产设施;(2)休闲垂钓浮台等配套设施建设;(3)渔业文化挖掘培育;(4)休闲渔业品牌培育营销。(5)观赏鱼苗种引进、选育培育及基础条件改善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报县(市)区渔业主管局、财政局,市属单位直接报市农业局、财政局。   (二)由县(市)区渔业主管局、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书,出具项目推荐意见,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三)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5年度建设项目,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四、申报数量   章丘、历城、槐荫等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县区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五、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申报文件;(2)汇总表;(3)申报书;(4)其他附件。   六、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书面申报, A4纸、3号仿宋字体单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皮纹纸封皮胶订。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文件和材料一式3份,于3月15日前统一报市农业局2份、市财政局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全、材料虚假、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渔业管理办公室        崔迎松  联系电话:66609110   市财政局农业处             许卫民  联系电话:66603798   市农业局财务审计处    范艳华  联系电话:6660913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附件2汇总表.doc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