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强化资金保障着力推动“煤改气”改造工作

16.02.2015  18:41

  枣庄市启动建成区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以来,市财政高度重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工程分级实施,资金分级筹措”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燃煤锅炉顺利改造,2014年安排资金3288.4万元,统筹用于我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煤改气”等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其中,累计投入2000万元,集中用于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燃煤锅炉改造项目补助以及对各区(市)、高新区奖补;结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累计安排各区(市)1288.4万元,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同时要求各区(市)按照“工程分级实施,资金分级筹措”的原则,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筹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其属地燃煤锅炉改造给予补助。截至2014年底,我市已集中拆除和改造城市建成区内305台燃煤锅炉,折合655.16蒸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09.3%,为2015年顺利完成既定任务打下了坚实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