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采取五项措施消除农历“十一”森林火情

24.11.2014  18:00

每年农历“十月一日”在招远市为祭祀的节日,人们有祭祀先人的习惯风俗。有的祭祀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为做好森林防火带来了隐患。为了彻底消除森林火险,招远市早发动、早宣传、早实施,今年农历“十一”未发生森林火情报告。

 

一是领导重视。进入冬季森林防火期以来,招远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各镇(街道、区)镇长(主任)、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市直企业等领导会议,要求各级重视,加强力度,采取措施,坚决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招远市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十分重视,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举办讲座、专刊、对话方式,开展森林防火预防教育活动。同时在农历“十一”期间张贴宣传标语1万多份,悬挂过街、过道横幅600副,出动宣传车辆160多车次。

 

三是推行文明祭祀。市林业、民政、环保、团委、妇联、教育等联合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积极推行文明祭祀,不烧香烧纸,送鲜花、植树纪念先人。农历“十一”前夕,在市政府广场举行文明祭祀万人签字仪式,大家争先恐后,人人争当文明祭祀的先行者。

 

四是加强值班。各级、各部门在农历“十一”期间,都安排人员值班,并且由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做好了信息畅通。各镇(街道、区)和林业局的机关干部都不休息,早晨5点上班,5点30都到达自己的岗位,护林员全部到岗到位。

 

五是做好巡逻检查。林业局安排4支森林防火巡逻队伍,每支队伍由局领导带队,划分了责任区域,制定了巡逻责任。巡逻队伍深入到山区、林区、林缘、坟地和山区企业,检查森林火险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纠正,并限期、限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