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休了吗 记者调查:部分私营企业执行差

11.12.2015  21:08

齐鲁网 12月11日讯 (烟台台记者张斐斐、姜燕)“今年的年休假你休了吗?”临近年底,这句话成为不少单位中的流行语之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职工在单位累计工作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享受5-15天的带薪年假。眼看又到年底了,记者采访发现,部分私营企业执行带薪年休假较差。

据山东广播生活频道《民生早班车》报道,烟台市民杨芳是烟台市某事业单位员工,她准备这几天把年休假用掉。杨芳说因为工作太忙,之前没顾得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然而现实中不少人并没有享受到这一权利。从事汽车销售工作的于洋已经在公司工作5年了,却从没休过一次带薪年假。他说,“我要是请年休假,那就得有人接替我的工作,不然领导不会批。再就是我们做销售,底薪很低,每月收入大部分都是提成,休假的话这部分收入就没有了。

烟台市人社局调研发现,国有企业、集体和外资企业普遍能够按照规定落实带薪休假。不过,民营、个体私营企业等执行情况相对较差。烟台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霞认为,按照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并且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是,有的私营企业生产任务少就安排,生产任务紧就不安排。

赵律师表示,即便是强推,劳动者也不敢休假,更别说带薪休假了。所以,“带薪休假”的关键在于如何全面落实,这需要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和员工等多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