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文化中心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3.11.2014  10: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市岚山区文化中心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山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日照岚山区文化中心项目。本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分为群艺馆(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城规馆(地上四层),博物馆(地上四层),科技馆(地上四层)与图书馆(地上四层)五部分。总建筑面积48522平方米,其中地上42392平方米,地下61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9m。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建设地点:岚山区荻水湿地公园东侧,海州路南侧,万斛路西侧。

4、招标范围:在原设计施工图和现场样板基础上的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和汽车坡道入口雨篷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并负责二次深化设计的专项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岚山区住建局一楼交易大厅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注册结构师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

4、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岚山招标网、日照政务网、日照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山区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孙家宏

联系电话:0633-2930927

招标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唐迎新

联系电话:0633-8898128

 

附件1: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XX年X 月X日至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一四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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