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加强环境行政处罚证据分类和取证工作

10.10.2015  09:59

  今年以来,平原县环境监察大队从五个方面不断规范和加强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获取和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视听资料的获取工作,包括注重保存原始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来反映案件情况的真实资料。二是注重收集证人证言资料。包括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就了解的案件情况向环保部门所作的陈述,企业附近居民的陈述,污染受害人的陈述等。三是当事人的陈述。注重保存当事人就案件情况向环保部门所作的陈述。四是环境监测报告。注重收集保存监测数据包括自动监控数据,反应当时的真实污染状况。五是鉴定结论。注重收集保存各有资质的权威部门对信访或者案件所下的鉴定结论等相关资料。通过对行政处罚证据分类和取证工作,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