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三个变化”构建新型督导服务体系

05.12.2014  12:33

      2014年,平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变思路,在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探索构建起“学校发展依靠督导、督导工作服务学校”新型教育督导服务体系。

        督导方案从“被动接受”到“协商确立”。一是面向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学校(幼儿园)征集督导评估的内容及标准,形成《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本着面上已经做到的工作规范类项目不纳入评估、非年度工作重点项目不纳入评估等原则,集思广益,多次研讨,方案最终由评价单位和学校共同协商、讨论确定;二是增加“自主发展指标”,尊重学校个体差异,引导发展学校个性发展。年初由学校根据自身发展方向申报两项自主发展指标,分季度落实,年度查看自主发展指标工作实效。将学校从“被动受查”的地位转变为“主动参与”的主体。

        督导过程从“你做我评”转变为“共同建构”。一是实施责任督学与学校同目标、共发展的督学责任区制度。由102名机关科室人员、优秀校长、骨干中层组成的督学小组负责全市34个督学责任区,每季度对责任区内学校进行学校发展规划调整、教育重点工作落实、发展性指标的推进及教育教学工作常规等环节全程介入,共同商讨学校发展大计,督导室定期对责任督学的指导情况、参入程度和学校获益程度、发展程度等进行监督评议;二是将“外部督评”转变为“指导学校学会依法自主发展”。在督的过程中以导为主,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个别访谈、实地察看、随堂听课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全方位的督导服务,将整个督导评价活动转化为双边互动、共同建构的过程。

        督导结果从“排序分等”转变为“全程服务”。一是督导结果充分肯定单位主要成绩,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供学校学习借鉴;二是对学校存在问题既要切中要点明确指出,还要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解决办法,作为学校今后一段时间内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使督导服务结果最大程度地促进被督单位的改进和提高。(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