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5〕1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749号)和省教育厅等5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人发〔2013〕1号)精神,为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教师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
请各市认真总结2014年度计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出台的文件,选派和培训教师数量、学科等情况,受援学校反馈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填报选派教师统计表
请各市按照要求据实报送2015年春季学期选派教师汇总表和2015至2016学年的教师选派需求计划数。我省将根据各市需求上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选派计划。各市要认真测算选派教师需求,防止实际选派数与计划数出现较大出入。
无援助任务的青岛、东营、烟台和威海4市,对口支援菏泽、聊城、临沂和济宁4市,2015年春季学期跨市选派教师情况统计由受援市填报,2015至2016学年的跨市选派需求计划由派出市商受援市确定后填报。
三、做好支教教师选派工作
选派计划正式下达后,请各市按照计划数及有关要求,安排好2015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支教教师选派工作,落实好专项经费,并及时通过受援学校发给支教教师。
各受援市在选派、安排支教教师时,要优先满足省直“第一书记”驻点村学校的需求。
四、报送材料时间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从2015年起,每年3月报送总结和需求计划。请各市教育局和财政局务必于2月底前,将上述总结材料和表格以正式公文形式连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附件中表格可在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李文生 刘成科
电话:0531-8191660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250012)
附件:1.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5年春季学期选派教师情况汇总表
2.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5-2016学年选派教师需求计划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