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铺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日前,省审计厅全面铺开全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涉及17市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本次审计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安排的安居工程资金和支持安居工程的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专项建设基金及企业债券、银行间中期票据等各类社会融资。审计对象为17市政府及所属县(市、区)政府,各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的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可延伸调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银行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本次审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第5个年头,有四项重点内容,一是重点关注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查有无上报完成任务的项目未达到开工、基本建成标准或虚报抵顶完成任务的问题。二是揭示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方面突出问题,重点审查和揭示有无新开工棚改项目未按规定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低于预定目标,以及未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纳入预算管理,融资平台公司违规融资增加政府性债务及风险等问题;审查有无在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工作中违规决策、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内外勾结、价高质低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等问题。三是揭示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使用方面突出问题,审查有无项目因前期建设手续不全、未按设计施工等原因无法竣工验收备案,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影响按期交付使用,以及已竣工验收备案但长期未分配入住等问题。审查有无在土地供应、工程招标、分配审核等环节失职渎职,造成土地出让金流失,工程造价虚高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骗钱、骗住、骗售”和非法处置安居住房等问题。四是揭示专项资金供应和管理使用方面突出问题,审查有无税费减免不落实、财政贴息不到位、资金拨付和补助发放不及时,以及因资金统筹不衔接、供需不匹配等原因造成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审查有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克扣截留补助补贴,以“保证金”名义乱收费,虚构融资服务、索要回扣等贪污受贿,以及非法加收融资中间费用等问题;对2016年各级财政安排资金以及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项目单位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市场化融资筹集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为确保审计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此次审计要求检查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跟踪到资金使用的最末端。对已开工3年以上至2016年底仍未建成或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的安居工程项目要重点检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入户调查覆盖面每县不低于50户。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事项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此次审计,对省本级、菏泽市本级及所属2县进行审计。其余由各市审计局采取“上审下”或者“交叉审”的方式组织实施。此次审计将持续到明年3月。(郑茂霞 刘柄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