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10月26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了2017年前三季度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执法情况,解读《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十几次会议,全省动员、扎实推进、强力攻坚,出台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印发实施《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从严整治攻坚,将重点任务的实施范围由7个传输通道城市扩大到全省17市,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2017年1-9月,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6mg/L和0.69mg/L,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5.2%和18.5%。在全省四大流域中,省辖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小清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小清河流域氨氮改善幅度较大,为38.3%;受上半年个别断面严重超标影响,半岛流域氨氮平均浓度出现反弹,同比上升10.8%。我省列入“水十条”考核的国控地表水断面中,48个属于优良水体,占57.8%,完成并超过年度目标2.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了7.2个百分点。临沂云蒙湖湖心等29个断面较计划实施基准年(2014年)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有黑臭水体165条,已整治完成114条,消除比例为69.1%,济南、青岛、烟台、枣庄、威海、临沂、聊城等7市尚未完成黑臭水体年度消除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方面,2017年1-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5、103、24、3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3%、12.0%、31.4%、5.6%,“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09.1天,同比增加了14.3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8天,同比减少了1.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6.6%,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
生态补偿考核方面,2017年第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10219万元,聊城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264万元。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627万元,分别是:烟台市上缴384万元、青岛市上缴204万元、威海市上缴39万元。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28847万元,枣庄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2640万元。
全省环保执法方面,2017年1—9月,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2314件,罚款10.65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7件,罚款5415.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46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00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20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