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科院获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组织奖

05.01.2016  10:04

  2015年12月3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对在“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凭借优异的工作,被授予“省级优秀组织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对出色完成监测实施工作的天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高青县教育局、青州市教育局、荣成市教育局、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兰陵县教育体育局和茌平县教育局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我省抽取了16个样本县(市、区),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样本小学、8所样本初中。我省共有320所学校、9000多名学生参加了监测。

  自2015年开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开展,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并向社会发布监测报告。我院将一如既往地认真组织,严密实施,圆满完成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