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实施20年 山东累计受理仲裁案件10万多件
9月2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大会暨全省推进仲裁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仲裁法》实施二十年来山东省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下一步全省仲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副省长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作仲裁工作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娥主持会议。
夏耕副省长指出,当前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法定机制,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灵活的特点,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所认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做好仲裁工作,是推动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保障,是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仲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营造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优良环境,推动仲裁事业健康发展。各仲裁委员会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快仲裁工作专业化、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为山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服务的新路子,开创山东仲裁工作的新局面。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对二十年来全省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全面总结。他指出,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17个仲裁机构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仲裁的独特优势,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仲裁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不仅案件数和标的额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且为山东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强调,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省政府和夏耕副省长的要求,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仲裁工作,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加强仲裁研究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仲裁专业化水平;积极宣传和推广仲裁制度,不断提升仲裁社会影响力。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领导,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仲裁机构主要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国内知名法学、经济学专家、学者,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筹)会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