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三品一标”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高新区农服中心: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济政发〔2012〕29号),对2015年度“三品一标”产品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新认证奖励:全市范围内在2015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认证(登记)的“三品一标”产品(以颁证时间为准)。
标志使用奖励:持续保持认证并应用标志规范,参加全国绿博会、农博会等展会,生产效益显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企业,择优给予奖励。
二、材料申报
(一)、各县(市)区三品认证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三品一标”奖励材料的收集、汇总、初审上报等工作,局属相关单位可直接向市局质监处申报。
(二)、申报材料内容
1、申报书(样表见附件)
2、认证证书复印件
3、购买标志凭证(发票或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4、年检续展凭证(复印件)
5、包装用标实拍照片(A4纸彩打)
6、单位“三品一标”奖励申报汇总表。
7、参加全国绿博会、农博会等展会资料(交易凭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三)、奖励数额分配(标志使用奖励)
历城区、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每县(市)区上报不超过10家企业,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每区上报不超过4家企业。
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济政发〔2012〕29号文件要求据实填写,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申报,各级“三品一标”管理部门应对受理材料邀请业内专家、纪检人员进行初步审验,符合条件的汇总后加盖公章于2016年2月25前报市局质监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陈泽文 周晓鹏 联系电话:66609133 6660913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三品一标奖励申报书》
2、《三品一标奖励申报汇总表》
济南市农业局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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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