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三步骤”做好2015年度基层财政管理
25.12.2015 13:05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一是组织镇(办)自评。参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综合考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组织镇(办)财政所开展年终综合考评自评工作,主要包括人员机构、业务管理、信息宣传等方面,涉及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 二是县级对镇(办)考评。根据镇(办)财政所上报的自评情况,结合镇镇(办)年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依照考评标准逐项打分。 三是准备县级自评资料。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对照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考评标准,依据考评指标,逐项准备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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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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