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24.10.2014  18:31

社会各界:

  为了增强政府立法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政府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立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二、基本要求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政府立法权限,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立法建议项目已经调查论证或者有草案的,欢迎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资料等。

  (三)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提交方式

  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15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二)电话(传真):(0531)86062943。

  (三)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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