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重点学科考核的通知
05.01.2017 02:05
本文来源: 社科院
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鲁社科字(2016)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重点学科考核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考核范围:在科研组织处备案的2016年重点学科及团队成员。
2、考核期限:2016年度。
3、考核内容:精品成果、会议交流、资料建设和人才培养,具体见附表。其中,精品成果计分采用创新办的年度考核计分结果,由科研组织处直接填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其它考核项的赋分标准,按照《山东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鲁社科字(2016)34号]执行。
4、时间安排:请将填写完整的《山东社会科学院2016年度重点学科年度考核表》原件并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各一份,于2017年1月12日下午4:00前交科研组织处1204室, 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
5、联系人:钟世红,电话:0531-82704533。
科研组织处
2017年1月4日
本文来源: 社科院
05.01.2017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