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院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27.12.2016 18:12
本文来源: 社科院
院属各单位:
根据我院创新工程和《科研成果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近期将对2016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组织科研人员认真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获奖成果统计表》和《参加全国学术会议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统计表可到院网站www.sdass.net.cn首页“最新公告”栏下载 。
2、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志书、工具书、译著、译文、古籍整理和综述等,以及通过省级以上社科规划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的成果、通过《科研要报》等渠道上报的资政成果。
3、科研成果统计要求:请按照“样表”格式填写;字体,中文采用宋体5号字、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 5号字;成果字数,请按照科研考核后确认的字数填写,要真实准确。为便于准确统计,不符合统计范围要求的科研成果(如尚未公开出版、发表、结项以及媒体访谈、会议座谈类的成果),请不要填写。
4、各单位应委派专人汇总、核实每位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确认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17年1月16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统计表与电子版统计表报送科研处1205室。
附件下载:
科研组织处
2016年12月27日
本文来源: 社科院
27.12.2016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