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4年省级清洁厨房名单的通知

22.01.2015  15:34

  鲁食药监餐饮〔2015〕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饭店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等四个意见和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2014〕49号)要求,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行动指导意见》中的《清洁厨房标准》,省局会同省商务厅和省教育厅,对17市推荐的省级清洁厨房按2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验收,有15家未通过验收,共评选出省级清洁厨房1985家,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认真总结清洁厨房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调动餐饮服务单位参与清洁厨房创建的积极性,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提升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积极性。要充分发挥省级清洁厨房的示范带动效应,坚持创建标准,巩固创建成果,促进多层次创建,为清洁厨房行动营造良好环境,推动餐饮服务行业提高自律水平、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 省级清洁厨房名单(共1985家)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