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2016年第一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公告

03.06.2016  03:31

  淄博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活动,踊跃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为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线索。环保部门针对群众投诉的环境违法事项进行了逐一查处,现将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9起投诉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淄川区罗村镇千峪村与临淄区金山镇杨上村,鲁河凯矿业南边交界处,有家小土炼铁冒黑烟,要求查处。

  2、反映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联通路与明清街交叉路口往东沁园北区大门进去往西走到头有根烟囱冒黑烟,很呛,要求查处。

  3、反映张店区中埠镇胜利钢厂南门往东100~200米下了桥往北200米再往东500~1000米之间路北有家砖厂,排放粉尘,要求查处。

  4、反映博山区开发区徐雅村淄博建烨氧化铝有限公司(负:王长春)用废氧化铝球煅烧高温氧化铝,手续不全,只有一个窑炉手续冒黄烟有异味,要求查处。

  5、反映张店区沣水镇河庄村,河庄桥西边100米有个厂子烟囱冒黑烟,要求查处。

  6、反映博山区石马镇蛟龙村东,明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把污水排到厂中间的井里,要求查处。

  7、反映淄川区昆仑镇,淄博绿能环保有限公司西北角,煜瑞陶瓷纤维有限公司,排放黑烟,要求查处。

  8、反映张店区南定镇大旦村村南150-200米左右,刮风时粉尘严重,要求查处。

  9、反映张店区沣水镇仇家村北,昌国路东首,原日丰碳酸钙厂烧石灰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根据《淄博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之规定,特此发布2016年第一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上述事项的举报人持身份证和举报密码到市环保局领取奖金。逾期不核对领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市环保局对上列事项的举报人表示感谢,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