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21年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可随时申报
2020年12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可通过济南人才网购房补贴系统随时申报。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购房并办理网签备案后即可申请,购房时间以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签备案信息记录为准。
常态化受理申请补贴发放时间缩短
2020年4月,济南市曾发布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通告。当时的申报受理条件与最新通告有了变化:未再提及“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最新申请条件为:企业申请人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人才均需在济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以后,且住房网签时间在申请人毕业5年内;所购住房为申请家庭在济南拥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在济南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才购房补贴原则上按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度第一季度,核发上一年度购房补贴资金。为提高济南对人才的吸引力,最新通告显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时间缩短,即每月初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通过系统汇总上一月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住建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购房办理网签备案后即可申请
此前的申请受理通告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在取得全款发票后方可申报;购买存量住房的完成契税纳税手续后方可申报。最新通告显示,只要申请人购房并办理网签备案后即可申请,购房时间以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签备案信息记录为准。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产权可为配偶单独所有或申请家庭成员共有(含未成年子女单独所有)。
而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分别申请,经核准后可分别享受对应标准的补贴,但享受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2020年已取得购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如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住房需为同一住房),可另行提出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领取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销或变更的,应先行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需要指出的是,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济南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住建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核发的租赁住房补贴的,可申请购房补贴,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同时终止发放未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
这些常见问题有了认定标准
最新通告还公布了对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常见问题的认定标准。按照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购买的房屋属于住房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居住类房屋、居住(型)公寓、公寓式住宅、住宅(居住)式公寓等,可申请购房补贴;在未实行限购的区域购房的,参照限购区域标准执行。
对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济南其他住房的认定。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以及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被认定为申请人在济其他住房。(记者 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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