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确定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
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2015年10项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事前预防。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普查统计和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制定风险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进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逐步实行食品经营许可网上申报和审批。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实施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统一监管尺度、执法标准和工作流程,每年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部署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小药店小诊所小药房等10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与日常监管、抽检监测和投诉举报相结合,提升整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五是加大检验监测力度。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快资质认定扩项,尽快形成检验检测能力。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备食品快检设备,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科学统一、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和后处理。完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抽检信息公布、结果综合运用机制。
六是严厉打假治劣。加强市、区稽查执法协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稽查,形成综合打击优势。加强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七是加快“智慧监管”建设步伐。按照省里部署,推动信息资源平台、服务开放平台、日常监管系统、抽检和风险分析系统、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药品电子监管实现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探索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加工部位、大中型超市食品快检区、餐饮单位后厨实施视频监控。
八是推进示范创建。继续深入推进“食安莱芜”品牌创建活动,开展“百姓放心药店”评选活动,打造一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单位,每个环节每种业态树立一批示范样板单位,提高公众消费信心。莱城区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带动效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结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日常监管情况、产品抽检情况,每年发布一次红榜,每季度发布一次黑榜。
九是健全社会共治体系。引导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论证、舆情应对、事故处理、引导安全消费等方面出谋划策。加强“12331”投诉举报规范化建设,修订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奖励额度,鼓励群众、职业打假人、企业内部吹哨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十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举办“新常态、新作为”系列培训,组织执法办案能手评选和检验技术比武活动,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加快监管制度“废、改、立”,制定日常监管工作手册,建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规范,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整改措施,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