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告摄影协会关于开展“山东十佳广告摄影棚”评选的通知

01.11.2017  23:39

全省广告摄影机构:

  为繁荣我省广告摄影事业,支持摄影机构和摄影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山东省广告摄影协会决定评选“山东十佳广告摄影棚”。获得“山东十佳广告摄影棚”的机构将获得由山东省广告摄影协会颁发的牌匾和证书。

   参评范围:

  山东省内所有广告摄影棚。

   参评细则:

  详见 《2017年山东十佳广告摄影棚评定申报表》(点击下载)

   参评方式

  2018年2月31日前将参评资料寄至:­­­­­­­­­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栋18楼山东省广告摄影协会秘书处,邮编250014,电话 0531-5876693 13705319123

   评选事项

  1.本次评选实行公示制度,评选结束将在中国山东网和山东省广告摄影协会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2.参评单位及个人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评选资格,5年内该机构不得再申报该项目,并在媒体曝光。

  山东省广告摄影协会

  2017年10月26日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