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5〕126号
21.12.2015 15:4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及时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为及时掌握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工作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
各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明确1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措施。要细化量化指标,把好文稿审核关,抓好督促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
二、增强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的时效和质量
各市安监局要安排政策理论水平高、政治敏锐性强、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的编稿和报送工作。稿件内容要权威、及时,文字要简洁、准确。消息类稿件要篇幅宜短、精炼,总结类稿件要特点鲜明、经验典型,调查研究类稿件要观点明确、指导性强。各市安监局每月至少报送 1篇信息。约稿信息原则上一周内上报。要不断总结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交流,努力提高稿件的质量和数量。同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稿件内容不得涉密。
三、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稿件报送
要建立健全稿件专报和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制度,以方便交流,保障质量。报送稿件应由有关负责同志审签,并注明签发人姓名、编稿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渠道,发送省安监局应急中心。建立县(市、区)信息直报制度,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可直报省安监局。
请各市安监局明确分管此类信息报送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 12月 25日前报送至省安监局应急中心。
联 系 人:田昊
联系电话:0531-81792225
外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近年来,各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工作措施,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国务院应急办有关通知要求,为及时掌握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充分发挥《山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以下简称《工作动态》)“宣传、交流、指导、推进”作用,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
各市、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措施。应急办或办公室(厅)应有1名负责同志分管《工作动态》。要高度重视,细化量化指标,抓好督促落实,把好文稿审核关,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抓好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工作动态》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每年通报一次。
二、提高编稿水平,增强报送应急管理信息的时效和质量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的报送。要安排政策理论水平高、政治敏锐性强、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担负编稿工作。稿件内容要权威、及时,文字要简洁、准确。消息类稿件要篇幅宜短、精炼,总结类稿件要特点鲜明、经验典型,调查研究类稿件要观点明确、指导性强。每个单位每月至少报送 2篇以上信息。约稿信息原则上一周内上报。要总结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交流,努力提高稿件的质量和数量。同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稿件内容不得涉密。
三、创新完善机制,严格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稿件报送
规范、完善信息稿件的报送程序,是做好《工作动态》相关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稿件专报和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制度,以方便交流,保障质量。报送稿件应由本单位应急办或办公室(厅)负责同志审签,并注明签发人姓名、编稿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渠道,发送省政府应急办。建立县(市、区)信息稿件直报制度,县(市、区)直报省政府应急办的稿件,应同时抄报市政府应急办。县级直报稿件报送和采用数量,计入各市稿件报送、采用总数。
请各市、各部门和单位明确分管此类信息报送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 12月 8日下班前传省政府应急办。
联 系 人:张顺增 朱 伟
联系电话:0531—86062992、86061612、18653198771
政府专网:[email protected]
外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征稿启事
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山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征稿启事
《山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是省政府办公厅主管、省政府应急办组织编审的应急管理交流期刊,主要致力于宣传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交流、学术理论研究和应急知识普及。
根据国务院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山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拟对栏目设置作必要调整,进一步拓展对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和应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道的深度和广度。
设立“专题报道”栏目,主要是省领导同志围绕应急管理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
设立“权威发布”栏目,主要是中央或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文件及解读文章,宣传应急管理重要方针政策。宣传地方或部门出台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划、预案等文件情况。
设立“事件盘点”栏目,梳理当月国际国内涉及我省的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反映应急管理工作形势。
设立“应急响应”栏目,集中反映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当月处置本地、本领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各地各部门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的典型案例、调查报告、调研报告、经验总结等。
设立“工作动态”栏目,刊发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等。
设立“应急实践”栏目,刊发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的典型做法、经验体会,推广先进经验。
设立“学术探讨”栏目,主要是组织开展的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活动,本地区本领域专家学者和机构的重要观点、文章以及取得重要科研、装备建设成果等。
希望各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以上栏目设置踊跃投稿,并就加强和改进办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1.12.201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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