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召开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调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会议

07.07.2016  17:46

  7月7日上午9:00,曹县环保局召开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调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会议。会议由曹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张茂亭主持,参会人员为47家医院和18企业的责人,会议并邀请曹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长周鸿卫和赵立栋中队长参加。 

  会上,周鸿卫传达了《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大家“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清水蓝天”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全省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六)》的主要内容, 并要求各产生危废的单位一定要做好三个清查:查清危险废物产生的数量、查清危险废物的去向、查清危险废物的去向。赵立栋详细讲解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96、197、198、199等条文应受到公安行政管理处罚的行为,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2016年8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等。 

  环保局工作人员姬展鹏讲解了有关山东固废调查系统有关用户登录及相关表格填写,上报等工作。

  最后,张茂亭要求,各医院及相关企业,一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规定执行,做好本单位的危废自查报告,尽快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联系相关废物的处置,一旦发现非法转移危废将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