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全面排查深入整改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遵照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两个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把脉自诊、深入排查整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省直文化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全面落实“五个切实履行”的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建设、财经纪律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行政权力运行和“四风”问题纠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多方听取意见,深入排查自纠,主动亮出“家底”,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把脉和联合会诊,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揭短亮丑,上下联动,主动认责,扎实整改,推动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排查重点
1、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看政治理论学习抓得好不好,是否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学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是否深入细致有效,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是否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否坚决,是否与中央、省委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有无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有无说话随便、我行我素、办事不讲原则、搞自由主义的现象;“四德”建设是否深入扎实,有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现象,有无追求低级趣味、生活情趣不健康的现象;文化窗口服务单位、执纪执法单位、审批部门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的现象。
2、在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在预算编制方面,是否细化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在预算执行方面,是否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是否强化预算约束,有无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税收入,将应收缴的非税收入直接抵顶支出等问题;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专款不专用,挪用挤占问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方面,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支出标准,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是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并单独列示,执行中有无随意突破预算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是否全面落实会议定点制度;在津补贴发放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有否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是否存在乱发加班费、奖金等行为;在收入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房租、场租等收入不入单位大账,私设“小金库”问题;在会计核算方面,是否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账目不清、记账混乱问题;在单位大额支出方面,是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对单位一把手“一支笔”的监管是否到位,一把手花钱是否存在主观性、随意性,是否严格程序,账目是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是否存在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不编少编,在执行时逃避政府采购监管、私采乱采行为。
3、在干部人事工作方面。是否严把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落到实处,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否严格选人用人程序,用严密的程序保证选人用人的质量;是否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和纪律保障措施,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存在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干部档案造假,以及“提前离岗”、“带病提拔”、“裸官”、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问题;是否有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是否有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职;是否有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在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名家等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中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职称评聘、出国出境、工资待遇、评先树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4、在行政权力运行方面。是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在文艺作品、文化先进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和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推荐等方面,是否存在平衡照顾、考虑人情关系因素等问题,是否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文化市场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程序,认真执行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文书与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是否存在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违规予以许可的行为,是否存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及时受理的行为,是否存在许可延期或超时行为,是否存在以罚代管等乱罚款、乱检查行为,是否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等。
5、在“四风”问题纠正方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问题是否反弹,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会议、文件、简报仍然过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下级安排工作有要求无检查的问题;“庸懒散”等专项整治成果是否巩固,是否存在回避矛盾、推脱责任、不敢担当的现象,是否存在决策随意、不调查不研究、拍脑袋想当然的现象,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纪律松弛、作风散漫、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现象,是否存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打扑克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现象;联系群众的渠道是否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及时了解,并给予积极回应;对挂靠省文化厅的社团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放任自流、疏于监管的情况。
6、在行政权力清理方面。是否严格按照推行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看哪些违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哪些超出部门“三定”规定范畴,哪些需要按权力取消、权力下放、权力整合、权力转移、权力冻结要求进行清理。
三、整改措施
1、强化理论武装。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狠抓纪律教育。加强党纪国法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生活纪律、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纪律的学习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带头遵守纪律、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抓好问题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说立改,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加以解决,不解决问题不销号。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和重点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4、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进行一对一、点对点整改的同时,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重点在治本上下功夫,在抓好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形成衔接配套的监督问责制度体系。
四、推进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排查问题阶段。9月1日—9月底。重点是采取自己查、上级点、群众提等方式,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厅里将各单位、各处室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后,召开厅党组会进行通报,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2、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11月底。重点是对查摆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制,逐项抓好整改。11月底前,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采取一定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2014年年底。重点是在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完善相应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厅机关和各单位制订完善的各项制度在省文化厅门户网站开辟的专栏上进行公开。
排查整改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写出总结报告报省文化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排查整改工作的领导,省文化厅成立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向红任组长,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胡上山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炳春、祝晖、付俊海、蔡世超、宋晓辉任副主任,其他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调度督查工作。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好统筹安排,注重解决问题,促进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