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

09.05.2018  21:23
  明确提出各级财政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明确提出建设具有科技成果全领域法定交易权的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等省级实体平台;明确提出启动省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下放试点……5月8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

  含金量高    从八个方面进行“创新细化

  山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相对照,《意见》主要在以下8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细化: 1.针对我省技术市场建设只注重局部推动和点上突破的现状,提出统筹布局建设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体系,形成覆盖省、市、县和园区的技术市场体系架构;2.明确提出推动县域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从组织管理体系、技术供需对接、试点示范三个方面进行细化,提出开展省级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3.提出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规划布局,培育成果转化共享服务新业态,以打造重点产业专利成果库等方式,引导高端专利成果向山东汇集;4.提出鼓励各级财政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同时提出推广“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融资服务模式;5.明确提出建设具有科技成果全领域法定交易权的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等省级实体平台,畅通科技成果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渠道;6.提出启动省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下放试点,合同认定信息通过省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与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7.提出推动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8.提出将业绩突出的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省级和各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的科研人员,可破格评审职称,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

  加快建设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山东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德州)

  《意见》提出,发挥实体技术市场重要作用,重点围绕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带动各市同步推进。加快建设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山东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德州)等省级实体平台,依法赋予科技成果交易权,培育形成功能完善、辐射作用强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加快推进各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高新区实体性的技术转移平台建设。优化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布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技术需求,继续发挥青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带动作用,倾力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

  加大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助力初创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成长发展。鼓励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本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培育。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平台、行业内龙头企业共同发起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或联盟,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支持有条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合作建立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意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风险投资等各类市场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各级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国内外科技创投机构、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扩大我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银行范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业务在省内全覆盖。

  围绕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规划布局,打造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转移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围绕行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攻关、协同创新、成果共享的机制,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开放创新创业资源,结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动学科间、企业间跨界融合,引导研发、制造、服务各环节协同创新,为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供服务支撑。

  推动县域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

  开展省级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意见》提出,各市、县(市、区)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立一批县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专门人员队伍。依托“农科驿站”、农村电商等平台搭建信息服务载体,帮助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型职业农民寻找吸纳科技成果。发挥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扶贫第一书记的重要作用,打造一支面向基层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

  发挥省科技成果信息库作用,按专业领域在县域组织成熟可转化科技成果专场对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向县域转移并加速转化,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力科技支撑。优化对口援助和帮扶机制,开展科技精准扶贫,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向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转移并加速转化。建设一批支持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普及和产业化。

  开展省级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在全省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转化能力强、政策配套全的县(市、区)开展技术转移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制定可落地、见成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经验。

  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流程,强化技术合同登记监管,全面落实国家技术交易税收优惠政策,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鼓励创新主体引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简化技术合同登记程序。启动省级技术合同认定下放试点,重点支持省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突出地区。建设技术合同网上认定系统,实现网上材料提交、合同审核、电子认证等功能,并通过省政府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记者 李兆辉 袁涛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