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建立完善四项机制 力促农民工“薪安”
今年以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进一步加大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防清欠工作力度,通过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力促农民工“薪安”。截至目前,已协调解决欠薪举报投诉案件370起,涉及金额7502.55万元,惠及农民工6138人。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清欠办广开大门、公开投诉电话,接受来电来人投诉上访,畅通和规范农民工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排除重大涉稳隐患。二是注重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市区联动、政企联动,进一步明确区县工作目标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多个部门分工协作,推动形成了“一点举报投诉、多方联动受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坚持综合施策,建立健全排查治理机制。按照“早预防、快处理、严惩处”原则,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解决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对核准情况的农民工投诉案件实行现场调处。坚持依法严肃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排查在建项目385个,发现并督促整改拖欠隐患85起。四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制定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探索实行了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月公示”制度和专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办法,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试点工作,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有效防止了因层层拨付而产生的工资拖欠问题。研发建设“建筑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数据库,通过信息化系统平台对全市在建项目和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作出调整,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分别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用于群体性讨薪纠纷的应急支付。保证金缴存实行动态管理,缴存比例与建筑企业诚信挂钩,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的企业,按2%的比例收缴保证金,有效遏制了因企业失信而产生的工资拖欠行为。(关学军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