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

21.02.2015  20:08

  文化自信是对本国社会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正面反映和充分肯定,更是国家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感性表现。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信,基础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源点是国民的文化自觉。文化自觉不仅要依靠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提供的强大物质基础,更需要国家文化建设的培养和引导。如果文化建设不能与经济建设统筹协调发展,换言之,如果不能解决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文化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矛盾,不能为民众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服务,进而引导民众产生文化自觉与自信,那么国民的“精神荒原”就在所难免。从这个角度而言,国家文化建设才是培养民众高度文化自觉的根本途径。

  文化法制对文化建设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根本而言,是因为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能确保公平公正、规范高效,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条件,文化生产力概莫能外。文化法制建设回答了国家文化建设的根本方向、指导思想、社会核心价值、各类文化主体的性质功能和地位等重大问题;规定了各种文化活动的规则;在法律上保障文化产品创作、流通、消费和服务;加强了对文化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引导等等。没有完善的法制,文化建设就难以有序地推进。如果说文化建设是形成国家文化自信所必须跨越的阶段,那么完善的文化法制就是我们必须认真建好的一座桥梁。加强文化法制建设要以立法为根本,建立科学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家文化建设指方向、定基调、打基础、作保障,为培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自信保驾护航,从而最终服务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