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军同志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4年12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是经厅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12月29日晚,住房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当晚,宋军继厅长立即召集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工作,有关处室、单位连夜细化工作措施。昨天,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求立即召开今天的视频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刚才,宋瑞乾局长通报了省内外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下面,根据厅里研究的意见,我强调几点。
一、深刻把握,切实将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落实到施工一线、管理一线
12月29日全国会议上,对当日上午清华附中体育馆脚手架坍塌等5起事故进行了通报批评,陈政高部长就遏制安全事故、扭转被动局面发表了非常严厉的讲话。陈部长传达了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当日对清华附中坍塌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查清原因,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努力抓好安全生产。陈部长宣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化事故追责的4条举措:(一)今后在施工工地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部里要赶赴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二)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三)对于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在一定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查处时限是不是符合要求、事故处理是不是合法合规、是不是有力度,查处情况在中国建设报上公布。陈部长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二是认真分析事故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当前重点解决好安全管理松弛、安全责任不清、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断然措施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消除各类隐患。
12月29日、30日省厅两次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下一步重点工作。宋军继厅长要求,要从思想上真正引起重视,层层落实责任;要突出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关键环节,和事故多发频发的关键部位,依靠专家持续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跟踪落实整改;要细化管理办法,采取停工整改、停止投标资格等多种手段,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保持高压态势;要多措并举,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认真传达落实住建部和省厅部署要求,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有力氛围,真正将安全生产的压力传递到一线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将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传递到一线的监管部门、监督机构、监管人员,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保持严肃追责的高压态势,综合施策,形成“不想违法违规操作、不能违法违规操作、不敢违法违规操作”的有利局面。
二、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建筑施工安全严峻形势
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意味着一条甚至多条鲜活生命的终结,都要造成很多个家庭幸福的破碎。住建部通报的全国近期5起较大及以上事故,27人死亡。11月1日东营塔机拆卸事故,3人死亡。这些事故本来是可以预见、可以控制的,但还是发生了。这完全不应该,也是没有理由解释的。建筑施工安全已经成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之一,在全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是严峻的,我省同样不容乐观:一是事故总量不减,较大事故呈抬头趋势。二是隐患排查整治成效不明显。三是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追责不严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普遍。一些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违法建设行为见怪不怪,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习以为常,施工“重市场、轻现场”的情况比较普遍,侥幸心理违章作业时有发生。一些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工作主动性不强,监管失之于宽,追责失之于软。
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一个个沉痛的教训,如果不及时纠正,还有可能造成新的教训,甚至造成更加沉痛的教训,我们必须抓紧解决。
三、全力以赴,坚决扭转建筑施工安全被动局面
住建部提出的严厉追责4条措施,我们在坚决落实的同时,更要举一反三,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良性好转。
(一)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要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高发环节,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突出冬季施工季节特点,指导并督促参建单位科学确定合理工期,落实防冻、防滑、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盲目赶抢工期、野蛮施工现象。要突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班前交底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重点加强对“三类人员”和建筑业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能力。同时,还要突出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景区游乐设施的巡查、巡检,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运营安全。突出抓好灰口铸铁管、老旧管道和管道占压等燃气隐患的整治,抓紧推进,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二)立即行动,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从现在开始到春节,要按照住建部要求,结合省厅关于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大检查模式,依靠专家力量,细化检查表格,“扫马路”检查,写实性建档,确保查“深”、查“实”、查“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跟踪整改谁负责、谁落实整改谁负责的原则,先由企业、项目自查,同步组织市级拉网检查,闭合隐患整改。
(三)“四不两直”,持续不断地进行暗查暗访。“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是掌握安全生产常态情况、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方式。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摸排、纠正施工管理中的短板,提升施工安全整体水平。要组织专家参与,借助仪器检测设备,持续不断开展暗查暗访。发现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从现在起,省厅将分组赴各地进行暗查暗访,发现问题,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重典治乱,严格责任追究。省领导多次指出,我省安全生产管理,在责任追究上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这一点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同程度地存在,也因此造成了“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干”的从众违规现象,形成了恶性循环,必须进行扭转。要坚持“重典治乱”、“铁腕兴安”,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部里明确了4条“硬措施”,省厅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6条具体意见,各级要严格落实:一是,对死亡3人以上事故,省厅领导及时带队到现场调查了解外,将成立事故督查组,对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调查。二是,凡是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调查处理结案后,再按照结案报告落实处罚。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企业,三个月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三是,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事故的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令停止执业1年;发生较大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四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在一定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停工检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对其所有在建工程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五是,省厅对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督办查处时限是不是符合要求,事故处理是不是合法合规、是不是有力度和处理到位,查处情况在厅政务网站上公布。六是,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齐鲁行”,对每起事故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在厅政务网站和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上进行曝光。
(五)履职担责,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问题是全局性问题,安全生产工作是底线性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进一步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承担起监管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指挥,亲历亲为;主管科室负责同志要全力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住建部4条措施和省厅6条意见。要严格督促落实参建企业和参建人员的主体责任,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强化监管力量,理顺监管关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省厅将通过调度、暗访及时了解各地监管和落实住建部、省厅严肃追责意见的情况。对各市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的,要对各市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主管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同志们,我们要深刻汲取省内外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沉痛教训,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部署要求,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全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