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质安字〔2017〕31号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14.08.2017  20:32

济建质安字〔2017〕31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安委明电〔2017〕3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17〕4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2017﹞45号文要求,现将做好限额以下(指农民个人自建2层以下住宅工程和投资额不足3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不含公益事业建设工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典型案例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请各县区主管部门定期向我委报送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典型案例情况(要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每两周报送一次。自8月8日起,各县区主管部门于每月6日、16日、26日向我委报送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见附件)。

(二)工作情况。请各县区主管部门分别于8月27日前,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10月4日前,报送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28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8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处。

(二)有关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三)信息统计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内容。

联 系 人:郭  剑    18853196797

联系电话:0531-6660564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