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15.04.2016  09:52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近日,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严查四方面内容:一是重点查处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的违法行为;二是以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为重点,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环境风险隐患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超出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依法报请当地政府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是重点检查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和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四是对近2年以来涉及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领域有关环境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开展重点后督察。

  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各辖区环保局动员部署和制定本辖区专项检查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行动负责人,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检查内容,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第二步,全面实施执法检查行动,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存在问题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各辖区环保局自行安排开展检查行动,市局对重点源和区域进行抽查,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最后,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推动环境问题的整改。

  国家、省、市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加强监管执法。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