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严管建筑渣土清运减少扬尘污染

22.12.2015  15:55

  今年来,张店区成立了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住建、交通、环卫、环保等单位为成员的张店区渣土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渣土清运工作进行严格管理,有效减少了扬尘污染。

  严格事前审批。渣土办严格对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消纳场所的设施、场地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进行登记备案,列入名录,向社会公开。由渣土清运需要的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名录选择运输和消纳单位。目前,张店区渣土办共审核备案达到标准的运输公司13家、车辆158台,消纳场所3处。

  严格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对建筑工地的管理,需达到“三不开工、四不出门、五个一”要求,即未落实渣土倾倒点、未缴纳渣土处置费、未到位现场管理人员的不得开工;运输车辆转载过满、不密闭、带泥上路、手续不齐的不得出门;工地必须有一组管理人员、一条硬化路、一个清洗点、一本车辆登记本和一块车辆标识牌。

  严格加强渣土车辆源头管理。所有渣土清运车辆在渣土外运过程中必须携带渣土办出具的《建筑垃圾准运证》,一车一证。交警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准运证》,严把车辆通行证办理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交通运输部门及时督促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设备,目前,共有130余台渣土车安装了GPS设备。

  严查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为防止渣土车夜间违法,张店区成立了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的联合执法队伍,以城区道路、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周边路段为重点点段,突出夜间20:00至22:00重点时段,严查严处渣土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闯红灯、逆行、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渣土车通行秩序,减少了渣土漏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