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强化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监管

04.09.2014  17:39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烟台市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监管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控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强化重点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两节期间,在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过程中,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重点场所。同时,在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节日保健食品消费特点,以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药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
  三是以位于旅游景点的餐饮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餐饮单位使用原料排查工作,抓好国家基本药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餐饮经营和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四是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节日期间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安排好节日值班执法车辆和装备,落实好应急队伍和值班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是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鼓励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食品药品,适时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