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推动形成山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格局

21.06.2015  21:10

  经过近一年的酝酿、修改和完善,我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出台该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基本原则“五”个统一

  《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确立并逐步完善“五个统一”的基本原则,为准确把握发展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确立了重要依据。

  一是全国标准与山东特色相统一。国家意见和指导标准立足国家视野,明确政府保障底线,目标是保障基本,统一规范。山东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的制定,在以国家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基本遵循的基础上,应根据山东工作实际进行细化调整,落实中央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任务指标,指导本地工作创造性地开展。

  二是保障基本与促进公平相统一。无论是国家意见、指导标准,还是山东实施意见、实施标准,首要任务是保基本、兜底线。重点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高设施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提高公共文化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均衡配置资源,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城乡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是把握需求与有效供给相统一。充分了解群众的真实文化需求,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解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中供给不足、效能不高、供需错位等问题最为有效的途径。意见制定应注重建立完善群众需求反馈机制,将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这方面,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部署,扩大试点范围,充分调动起各市工作积极性。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果,为了解群众需求、提供针对性产品和服务打下很好基础。

  四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市场、社会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强化政府主导,实现保基本、促公平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提供多样化产品服务、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的重要作用。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制定过程中,应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在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培育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

  五是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统一。推进落实实施意见和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当前文化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强。同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设定时间跨度较大,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安于现状。应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创新性,指导长远发展。意见制定工作应与“十三五”规划紧密衔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同时,提出建立健全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具体指标,保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有机统一。

   主要内容“两”个部分

  《实施意见》包括意见和实施标准两部分。

  意见全文共分八个部分,三十条。一是提出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四是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五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六是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七是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施标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结合山东实际略高于国家标准,包括具体指标和标准实施两部分。一是具体指标,包括“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经费人员”,共47条。二是标准实施,主要就标准执行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包括意见、标准贯彻实施时间、各市任务要求、各级政府经费分担方式、督查评价机制等。

   “四”个突出亮点

  一是内容依据充分。2013年底,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就将制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标准作为文化工作重要任务,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十艺节筹办期间,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要内容,投入249亿元强化基础设施,十艺节后又投入63亿元,全省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改善。结合筹办十艺节期间两轮督导、对各地公共文化覆盖率考核、行业扶贫督导、示范区及先进县检查、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等,深入调查研究,理清思路,摸清底数,为文件起草打下坚实基础。2014年8月,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印发了征求意见稿。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一些地方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不匹配、面向特殊群体产品服务不足等问题,强调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软件”建设,提升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提供多样化产品服务、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的重要作用。强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格局。

  三是强调惠民利民。按照促进城乡均等、人群均等、区域均等的理念,努力实现均衡发展。建立城乡联动机制,推行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开展流动服务,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程。将特殊群体文化权益摆上重要位置,量身打造适用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推动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文化精准扶贫计划。注重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将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山东文化共享工程优势,完善平台功能,建立文化产品服务资源供给平台和群众文化需求、满意度评价反馈平台,实现文化产品供给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

  四是突出山东特色。山东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的制订以国家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基本遵循,立足基层,细化要求,增强可操作性。文件定位“高于国家标准,兼顾区域平衡”,注重体现山东特色,融入山东元素,形成独有文化品牌。特别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将打造“图书馆+书院”模式、乡村儒学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等独特文化品牌纳入文件内容。提出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一村一年一场戏等文化惠民工程、文体小广场建设标准,以及海疆数字文化长廊、盲人数字图书馆建设、实施文化精准扶贫等,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的标准指标体系。

   “六”项举措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山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重大节点,是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下一步,省文化厅将联合各相关部门,抓紧部署《意见》的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年底前,配合国家督导工作,省里将对各市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文件的重视程度、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目前,省级层面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并在制定印发《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制定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建立完善本级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国家指导标准为基本遵循,按照省实施标准要求,制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抓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形成一批符合实际的创新模式,并适时向全省推开。

  四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结合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制定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办法,结合实际策划实施一批文化惠民项目,按照省扶贫工作要求及时完成省定贫困村文化设施建设扶持任务。

  五是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完善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体系,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试点工作。依据国家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和指导目录,制订具体办法。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六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法治化进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结合“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策划实施一系列公共文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分阶段、按步骤推动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