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

13.10.2016  15:06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任务。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律师向司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罢访息诉;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协助信访人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宣传,向信访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要坚持群众自愿、依法据理、实事求是、公正平等、公益服务五项基本工作原则,采取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做好释法劝导、提出处理建议、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和帮助申请救助六种工作方式,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值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备案制度、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评析制度、律师意见建议反馈制度、以案释法制度、培训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六项制度。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共同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市律师协会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市律师协会负责值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四是完善奖惩机制。对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将予以表彰鼓励,对于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及时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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