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29.08.2016 11:34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 通讯员赵晶德州报道 为更好地监管固定污染源,山东省德州市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网格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开展污染源清单调查和编制。
此次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城镇生活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置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等企业。污染物调查种类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
《通知》要求,凡涉及上述任何一种污染物产生、排放的固定污染源均应纳入调查范围。其中,工业源范围包括有实际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实际污染物产生、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源范围包括大中型住宿业与餐饮业、医院,以及所有拥有独立燃烧设施的生活污染源。
据了解,德州市环保局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网格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相关科室及单位具体职责。调查工作计划利用半年时间完成,完成后将为预测污染和制定各项污染物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明确每一个污染源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从根本上治理区域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9.08.2016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