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晶华玻璃厂污染大气 环保组织索赔2820万
21.03.2015 11:31
本文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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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晶华厂区内的两根大烟囱,一根冒黄烟,一根冒白烟。齐鲁晚报记者 马志勇 摄
齐鲁晚报济南3月20日讯(记者 廖雯颖 刘振) 3月19日,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长期超标排污污染大气,遭到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索赔2820万元。这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后,首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索赔款项用于德州大气污染治理
3月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在民事起诉状上,这家由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提出五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德州晶华停止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增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040万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造成的损失780万元,合计2820万元。赔偿款项支付给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用于德州市大气污染治理。
对于总额接近3000万元的索赔,中环联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表示,这是根据德州晶华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投入及运营成本计算得出。根据公开资料,被告企业有几条生产线没有安装治污设施,省下的钱约有2000多万元。“相当于他们以牺牲环境代价赚的钱,要让他们拿出来。”另一部分则是根据新环保法针对拒不改正的污企“按日计罚”规定计算,以每天10万元基数计,从1月1日到3月19日。
此外,诉状详细列举德州晶华长期“顶风作案”、持续超标排污的行为。马勇表示,立案过程顺利,德州市中院立案庭并未拒绝受理,表示要研究一下报告,目前尚未有反馈。
附近居民晚上不敢开窗,窗台上尽是黑渣
20日,德州轻度雾霾。在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南大道一侧,身处繁华闹市的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有些扎眼,这家生产玻璃产品的企业厂区里,轰鸣的机器噪音中大型运输车进进出出,席卷半空的黄色烟尘散发着刺鼻气味,与四周大批的新兴住宅建筑群格格不入。厂房里高耸的两根烟囱冒着滚滚烟尘,一根排出黄色烟尘,一根冒出白色烟尘,随着春风漫卷开来,慢慢飘往南部的住宅小区。
“日夜不停地排烟,烟有时是黑的,晚上都不敢开窗户,窗台上全是一层黑色的渣渣。”家住联兴·兴和湾社区的居民李丽红告诉记者。
振华小区是晶华集团的职工住宅区,厂区和住宅区只隔着一层铁栅栏,这里也是受烟尘污染最严重的小区,走出楼道门的居民一抬头就是漫天烟尘,甚至都能听到厂房车间里装卸碎玻璃的声音。小区里的年轻人多是盼着早日搬离,不过不少老年人却习以为常。
陈公庄园是另一个距离德州晶华不远的住宅区。社区卫生室的王医生说,每年到了冬春季节,各个住宅区里患呼吸道疾病的人都不少,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肯定没有好处。“现在有很多来买医用防护口罩的居民,我都会免费送一个,就当是为环保尽自己的一分力。”
屡查屡罚屡超标,APEC期间也没停产
事实上,德州晶华是当地空气污染治理的“老大难”。
早在2013年9月,德州市政府就曾下发106号文件,明确要求晶华集团振华玻璃厂限期整改,安装除尘设备。截至目前,玻璃厂2号、3号线两个烟囱仍长期超标外排污染物。
去年10月,环保部公开点名批评包括德州晶华在内的多个企业,在北京APEC期间未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记者了解到,APEC会议期间,德州晶华并未停产,只减产了30%。
今年3月9日,德州市环保局回应网友曝光德州晶华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时称,省环保厅、德州市环保局分别对该企业挂牌督办,先后给予该公司3次顶额10万元行政处罚和加征排污费的基础上,市环保局将再次对该公司实施处罚并限产治理,并派驻一名环保直属分局副局长住厂督办整改。
3月20日上午,记者致电德州市环保局,分管大气的污防科科长张培勇回应,“德州晶华超标排污不是一天两天,有两年了,办了很多次了,都没办成。”3月18日德州环保局监测到的数据显示,德州晶华氮氧化物浓度为2781毫克/立方米,超标4.56倍。
张培勇说,“把问题拿到公开层面,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非常好。我们也很期待这起案件能起到实质作用。能搬迁就搬迁,不能的话至少也停产一段时间,上齐环保设备。”
企业曾表示要搬迁,至今没下文
德州晶华集团安监处一名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企业已经按要求进行整改,但还没整改完成。去年投入了近3000万元,把除尘脱硫安装上去了,而脱硝装置还需要2000多万元,还没完成。“我们也不愿意排放,但现在平板玻璃这个行业,经济不好,企业也挺困难,压力挺大。整改也得有个时间,资金上我们还得想法子贷款。”
据本报记者此前获得的信息,德州曾试图将企业迁出市区,迁往天衢工业园。早在2014年7月,德州晶华副总安吉文曾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们计划和中国建材合作,搬迁前期的调研审计工作都结束了。
然而至今没有启动搬迁计划。3月20日下午,记者试图再次联系德州晶华相关负责人,却被多方推诿,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据德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德州晶华并非当地纳税大户,但是在银行有四五亿元贷款,由德州多家支柱企业联合担保,“如果晶华倒闭,资金链断裂,对当地经济影响不小。”该人士表示,企业目前确实面临资金困难问题,还拖欠了员工几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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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联曾因跨界污染诉至东营中院
据悉,这次并非中环联首次在山东起诉污染企业。今年1月13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环联诉状。浙江一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被运至东营非法处置造成跨界污染,中环联要求索赔1000万处置费,东营市环保局作为行政机关也被允许支持起诉。该案成为全国首例环保行政机关支持环保组织诉讼的案件。环保部门作为支持起诉人,可以提供更权威的检测数据等,与社会组织联合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大气污染类型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较少。曾代理兰州自来水事件等多起环境案件的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恩泽表示,因为很难定性定量鉴别一个企业的排污对空气污染损害结果,因此很难对污染损害进行鉴定评估,导致实际操作层面难以进行。
马勇表示,根据新出台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23条,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难以确定的,可以结合防治污染设备的运行成本等因素予以界定。这意味着难以进行生态损害评估的,可以通过企业运营成本进行核算。这也是此案他们要求赔偿的依据之一。另外,此次中环联尝试通过比照按日计罚的行政处罚,对德州晶华屡禁不止的行为提出惩罚性赔偿780万。对此,李恩泽表示,该案中环联的尝试或许可以为大气污染类型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鉴定难问题提供一条新的解决路径。他认为,若德州环保局能作为支持起诉人,能让78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更有依据,对实现这部分诉讼请求更为有利。齐鲁晚报记者 廖雯颖 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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