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出台《意见》组织律师服务电子商务发展
近日,菏泽市司法局联合商务局出台《关于律师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成立“电子商务律师服务团”,努力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电商企业和个体电商解难,为电子商务发展护航,促进电商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意见》要求,要规范律师服务电商职责。要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以政府法律顾问为载体,积极参与政府各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引导管理、扶持发展、调研决策、论证咨询,参与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普及宣传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协助政府部门预防及调处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纠纷,为依法处理电子商务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要为电商企业和个体电商提供法律服务,义务宣传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风险评估,接受委托制定运营规划,接受委托对电商企业知识产权进行合理保护,接受委托参与电商业务谈判,起草审核合同文本、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协助法律调解。
《意见》指出,要拓宽律师服务电商途径。市司法局、市商务局联合成立“菏泽市电子商务律师服务团”,由30名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精通、责任心强的专职执业律师组成,各县区同步建立相应团队。开展“电商法律服务进百家”活动,组织优秀律师深入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园区、淘宝村、淘宝户等,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加大对电商企业和个体电商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服务力度,指导律师事务所制作并发放《电商企业健康发展律师建议书》《电商业主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组织专业律师开展电子商务专题巡回讲座。加强对律师电子商务业务技能的培训,提升律师办理电子商务法律业务的执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推进律师担任电商企业和个体电商法律顾问工作,推动依法经营,化解法律纠纷,防范经营风险。探索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律师服务电商工作的领导。要把律师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沟通情况,形成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合力。要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作用,体现服务特色。要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律师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律师服务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